我校科研课题审签事宜规定如下:
先到财务处查询项目经费决算支出明细并汇总成决算表,经财务部门审核签章、科研院审核验收材料后,在规定报经费决算期限前五个工作日,报送学校审计处审签。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:
1.项目批复预算(或任务书);
2.项目支出明细账(需项目负责人签字);
3.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(需项目负责人签字、财务处签章确认);
4.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审批表(需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,仅涉及设备费调剂的项目需要提供);
5.其他相关资料。
Copyright 2015-2016 河北农业大学审计处 版权所有
通讯地址: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 | 邮编:071001 | 电话:0312-7521235